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2-119547 | 信息分类: | 卫健、妇女儿童、体育 / 公示公告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南京市体育局 | 生成日期: | 2022-12-01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南京市2023年度高水平职业体育俱乐部资助奖励专项资金申报通知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职业体育俱乐部;高水平职业;体育产业;职业联赛 | |
内容概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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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南京市高水平职业体育俱乐部资助奖励实施办法》(宁体发〔2021〕99号),现就2023年度南京市高水平职业体育俱乐部资助奖励专项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奖励对象
在南京市注册并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质,以雇佣职业运动员参加体育竞赛为主要经营业务,组队并冠“南京”队名参加以下项目的全国最高等级职业体育联赛的职业体育俱乐部:
中国足球协会甲级联赛(中甲)
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CBA)
中国男排超级联赛
二、申请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一)职业体育俱乐部须在南京市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参赛资格注册全名及缩写均应冠“南京”队名;
(二)职业体育俱乐部必须是“江苏省体育产业统计直报系统”在库企业,至申报截止日期前未入库的不得申报资助奖励(可依据《企业查询省体育产业名录库在库情况及增补入库流程》进行查询与增补);
(三)职业体育俱乐部参加全国高水平职业联赛的主场均应设在南京;
(四)俱乐部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财务状况良好,申报资助应提供上赛季俱乐部支出专项审计报告;
(五)参赛项目在申报公告的项目目录内;
(六)申报资助应在申报公告规定的申报截止日期前已经获得联赛参赛资格,申报奖励须完成当年赛季全部职业联赛赛程并认定成绩。
三、存在下列情形的,资助和奖励资金不予申报
(一)经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信用审查,申报单位违反国家、省、市联合惩戒政策和制度规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申报单位未按要求提供财务和税务资料;
(三)申报单位与实际参赛主体不一致;
(四)当年受到联赛处罚并造成不良影响;
(五)法律、法规确定的其他不应拨付财政资金情形。
四、申请方法
本年度申报采取线上线下同时进行的方式,申报单位可登录“宁企通”惠企综合服务平台“政策—政策事项”板块页面对应政策事项下进行注册申报,申报单位须对申报内容真实性和一致性进行书面承诺,并将承诺书作为附件上传。评审进度和结果通过“宁企通”平台反馈和公示。申报单位还需登陆“南京市体育局网站”,在通知公告中相应内容条目中下载并填写纸质申报材料,纸质材料内容包括:
(一)高水平职业体育俱乐部资助奖励资金申请使用承诺书;
(二)《南京市高水平职业体育俱乐部资助奖励申报书》以及要求的相关附件,打印纸质文件原件;
(三)上一年度会计报表的年度审计报告;
(四)职业体育俱乐部基本情况介绍和经费投入报告;
(五)参赛及获奖情况;
(六)俱乐部参赛及获奖相关新闻报道情况。
以上纸质材料均验原件存复印件,复印件按A4纸型制作,并胶印成册,一式一份,加盖公章。申报材料以纸制申报为准。
五、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南京市体育局体育产业管理处
咨询电话:84653525
受理地点:中山东路145号南京市体育局115室
六、受理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为2022年12月3日至2022年12月11日24时止。纸质材料受理时间为2022年12月12日18时止,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1.2023年度高水平职业体育俱乐部资助奖励资金申请使用承诺书
2.2023年度南京市高水平职业体育俱乐部资助奖励申报书
南京市体育局
2022年12月1日